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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道:中國哲學之精神年中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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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友蘭(1895—1990),字芝生,河南唐河人。哲學家,哲學史家。曾就學於北京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博客來網路書店
1928年起,任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兼哲學系主任、文學院院長、校務會議主席。抗戰期間任西南聯大哲學系主任兼文學院院長。
1952年起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為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學部委員。主要著作有《中國哲學史》、《新理學》、《新事論》、《新世訓》、《新原人博客來書店》、《新原道》、《新知言》等。論著編為《三松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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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馮友蘭
  •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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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陸擬特赦4類罪犯 排除黑金

旺報【實習記者盧姿吟╱綜合報導】

大陸為慶祝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全國擬實施特赦。十二屆全國人大常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審議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草案規定,在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釋放後不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4類罪犯實行特赦。同時,草案也規定貪汙受賄犯罪者,不予特赦。

據新華網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特赦是國家依法對特定罪犯免除或減輕刑罰的制度,也是一項國際通行的人道主義制度。

草案擬予特赦的4類罪犯:一是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服刑罪犯。二是在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服刑罪犯,有幾種嚴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三是年滿75周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未成年刑犯、犯罪時未滿18周歲,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剩餘在1年以內的服刑罪犯,但有幾種嚴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同時,草案明確規定,貪汙、受賄、危害人民安全的嚴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組織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者不予特赦。

據了解,在中共建政後,大陸先後進行過7次特赦。第一次是1959年9月17日,毛澤東建議,決定在慶祝建國10周年之際,共釋放33人,其中清朝末代皇帝溥儀、黃埔軍校一期的抗日名將但在國共內戰徐蚌會戰被俘的杜聿明等為首批特赦者。隨後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和1975年6次特赦罪犯,共釋放556名罪犯,90名獲得減刑。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陸擬特赦4類罪犯-排除黑金-215005677--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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